南投縣萬豐國小111學年度榮譽卡獎勵制度實施辦法

南投縣萬豐國小111學年度榮譽卡獎勵制度實施辦法

一、主旨:建立學生榮譽制度,以激發其榮譽心,養成良好道德習慣及生活常規。
二、對象全校師生。

三、實施辦法:由訓導組統一榮譽卡格式予以學生,當學生表現優良或違規行為時,教職員工可在榮譽卡上簽名(記點)

   (一)本校教職同仁使用榮譽卡替學生記優點時,每一事件以1格為限。

   (二)給點數時,以10為最小單位。

   (三)每個月統計優點點數,點數最高者為當月校長室小貴賓,期末實施「優點換好禮」活動,榮譽點數即可兌換成代幣採買物品。

   (四)每次獎勵須註明時間事蹟師長簽章,以具體的事項獎勵。

四、獎勵點數參考(最大值) :

最高點數

獎勵事項

10

◎上課掃地態度佳

◎臨時交辦事項

◎拾金不昧

20

◎公開場合回答問題

◎全勤(每月)

30

◎模範生

50

◎代表班級參賽

◎公開表揚

100

◎代表學校參賽

◎每週之星

◎班級 學校固定職務(學期)

◎家長參與學校活動(直系一人)

200

◎學習評量表現優異

◎進步獎

300

◎閱讀10本以上

400

◎閱讀20本以上

500

◎閱讀30本以上

其他

拾金不昧-依金額決定點數

依學習評量優異人數分別給予

100點、200點、300點

※獎勵印章、貼紙等累計點數,不在此規範內,但仍請酌量給予!

※協助推動校務,提升家長參與,亦不在此限內!

※多鼓勵孩子但請依照事情輕重斟酌,不要浮濫。

        註請提醒學生妥善保管榮譽卡,也請老師於平日多多利用!

       承辦人:古雅玲         主任:何昌明           校長:黃淑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