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萬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認輔工作』實施要點
南投縣萬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認輔工作』實施要點
壹、依 據
一、教育部「建立輔導新體制工作計畫」。
二、教育部「訓輔工作(友善校園)計畫」實施計畫。
三、本校110學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貳、目 標
一.鼓勵老師以愛心輔導適應困難的學生,培養其健全人格順利成長與發展。
二.藉有效承接『個案』的機會,提昇教師輔導知能,落實教師成長進修。
三.加強與教務、訓導處聯繫,以達成教訓輔一體之功能。
參、實施原則與方法
一.實施對象:情緒困擾、行為偏差等適應困難之學生。
1. 情緒困擾:如悲觀、孤獨、人際關係不良....等心理障礙造成的現象。
2. 行為偏差:如偷竊、說謊、不寫作業、拒學、中途輟學....等與團體規範異常的行為。
3. 家庭問題適應不良與學業低成就的學生。
二.輔導老師:
1. 專任老師:導師為該生的當然輔導老師,科任老師可選擇學生認輔之。
三.認輔工作事項:
1. 晤談認輔學生:適時進行,每月一次,每次十分鐘,不得影響學生上課的權益,若需要用到放學後的時間,請事前與級任協商並取得家長的同意,也請注意兒童的安全。
2. 電話關懷認輔學生:認輔教師可視個案情況,自行運用,晚上或假期進行,每次十分鐘,不影響學生作習為原則。
3. 進行輔導過程中,藉由媒介物(玩具、遊戲、讀物、美勞、園藝、音樂....等)的引導,可加強與個案之溝通。
4. 進行輔導中,應隨時和導師,密切聯繫,認輔教師可視個案情況,自行和家長溝通。
5. 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認輔教師可視個案情況,進行訪問,但請事先與導師及認輔學生家長溝通。
6. 詳填個案晤談記錄表,或家庭訪問概要。
7. 參與輔導知能研討會:(1)提供成功案例,商討適當輔導策略,以收集思廣益之效。(2)藉由成長團體及進修會,從討論,經驗分享,技巧演練,提昇知能。
四.輔導之個案,若需求助或轉介其他單位資源,得隨時提出。
五.輔導老師對成功的個案,宜保持持續的追蹤與良好的關係。
六.認輔教師為無給職:惟為獎勵其敬業精神,發揚師道,對績優認輔教師予以獎勵。
九.受輔學生資料之運用。
1. 個案更換班級時,由原認輔老師向新認輔老師說明個案情形,輔導經過。
肆、受輔學生資料保管:
一.受輔導學生輔導資料,由輔導老師以紀錄冊統一建檔保管,並由輔導室人員會同認輔教師適時更新。
二.認輔教師得借用認輔學生輔導資料,惟須遵守保密倫理,妥為保管,更新之資料應適時知會輔導室。
伍、本實施要點經校長核示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萬豐國小家庭訪視紀錄表
訪問日期: 年 月 日 訪問時間:
壹、學生及受訪者資料
學生姓名 |
|
性別 |
○男性 ○女性 |
出生年月日 |
|
班級 |
年級 班 號 |
主要照顧者 |
|
關係 |
|
受訪者姓名 |
|
性別 |
○男性 ○女性 |
與學生關係 |
|
聯絡電話 |
|
貳、訪問內容
一、學生基本資料 □經濟狀況 (□一般戶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 □文化或族群(□閩南人 □客家人 □原住民 □新住民) □肢體殘障或重大疾病 □遭受性侵害 □智能不足 □懷孕、生子或結婚 □從事性交易 □出現違反校規行為 □使用違禁藥品 □有中輟經驗 □出現觸法行為 □精神或心理疾病 □曾有自傷行為 □其他 |
二、學生行為表現 □負向情緒特質如憂鬱、壓抑 □低度自我控制 □低度自我肯定及認同 □對學校生活不感興趣 □在校人際關係不佳 □不服管教或師生衝突 □學業低成就 □生活作息不正常 □出入不良場所 □缺曠課多 □受同學欺壓 □交往複雜 □沈迷網咖或不良書刊 □其他 |
三、家庭基本資料 □父/母或監護人去世 □家庭結構異常(如隔代、家庭成員關係紊亂) □父/母或監護人重殘/疾病 □父/母有酗酒、藥癮、參與幫派等行為 □父/母或監護人失蹤 □父/母親屬、手足失和 □有債務問題 □父/母或監護人離婚/分居 □家中有突發性的重大事 □經濟壓力或收入低 □其他 |
四、父母親職失功能程度 □上述之學生行為表現與父母或監護人之親職失功能無關或不確定相關。 □上述之學生行為表現與父母或監護人之親職失功能有關(請勾選下列選項): □缺乏親職知識 □缺乏親職能力 □家長行為或觀念偏差 □親子關係疏遠 □管教過當 (過嚴或過鬆) □出現虐待或傷害行為 □疏忽教養及照顧程度 □家庭失和氣氛不融洽 □其他 |
五、個案問題概述
|
六、輔導策略
|
|
家訪者簽名: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