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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仁愛鄉萬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新冠肺炎防疫計畫

南投縣仁愛鄉萬豐國民小學110學年度新冠肺炎防疫計畫

  • 依據:
    (一)109 年 1 月 29 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肺中指字第1093700031 號」函。
    (二)109 年 1 月 30 日教育部通報。
  • 目的:
    (一)擬定傳染病監視通報計劃,即時採取適當的防治措施,避免在學校及社區蔓延。
    (二)有系統蒐集學童傳染病資料,作為防疫措施及執行參考,以徹底預防校園傳染病爆發事件,促進校園師生健康。
    (三)實施學校傳染病防治衛生教育及訓練,以達傳染病防治目標。
  • 實施方式:
    (一)成立防疫小組,組織成員如下:

組別

職稱

工作職掌

召集人

校長

  1. 督導校園傳染病防治各項事宜。
  2. 統籌對外訊息之公佈與說明。
  3. 視疫情召開校園防疫小組會議。
  4. 各項停課、復課決議事項。

執行秘書

教導主任

  1. 擬定傳染病防治計畫並推動實施。
  2. 研擬停課、復課、補救教學實施計畫。
  3. 掌握訊息及資料,並向家長說明。
  4. 負責對外之通報與執行。
  5. 建立全校緊急連絡系統。

環境衛生組

訓導組長

  1. 負責傳染病防治計畫之各項工作執行。
  2. 疫情調查結果彙整及校安通報。
  3. 協調各項工作執行事宜,達成預期指標或進度。
  4. 提出防疫建議。

護理師

  1. 網路公告防疫須知與重要訊息。
  2. 掌握校內教職員工生出缺席與健康狀況。
  3. 協助配合傳染病防治宣導工作,及蒐集有關傳染病疫情防治資訊並張貼公告。
  4. 協助感染或疑似病例之教職員工生就醫事項及返校後照護。
  5. 利用教師晨會及學生朝會提供教職員工生正確防治措施。
  6. 領取並規劃防疫物資分配及發放。
  7. 提出防疫建議。

級任導師

  1. 協助班級傳染病疫情調查工作。
  2. 協助調查班級學生旅遊史(開學前調查)。
  3. 督導班級衛生清潔及消毒工作。
  4. 實施班級防疫教學,指導學生個人衛生習慣及正確洗手方法。
  5. 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身體不適立即通報健康中心。

後勤支援組

總務主任

  1. 辦理防疫物資預算編列、收支及核銷。
  2. 配合衛生單位防疫措施,協助督導校園清潔衛生工作。
  3. 辦理校園清潔管理及環境消毒工作。
  4. 充實量體溫及洗手設備,並做好飲水機設施管理。
  5. 校園管制措施規劃與宣導。
  6. 防疫器材之支援。
  7. 提出防疫建議。

人事主任

  1. 教職員工請假的相關規定諮詢與協助。
  2. 教職員工出勤管理及獎懲考核。
  3. 提出防疫建議。

教務組長

  1. 鼓勵教師進行相關防疫教學活動。
  2. 教學相關資料指導與佈置。
  3. 規劃停課期間學生之居家學習。
  4. 聯繫班級導師、科任教師教學及課務事宜。
  5. 處理教師請假所遺留之課務問題。
  6. 提出防疫建議。

(二)開學前措施:
1.召開防疫小組會議(110年8月30日),確定本校開學後防疫策略,並盤點防疫物資。
2.配合仁愛鄉公所(110年8月26日)完成校園清消,以確保校園環境之安全。
3.利用家長line群組,預先宣導學校防疫措施,學校上放學路線,提醒家長及學生注意事項。
4.請家長協助學生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如:勤洗手而且每次務必使用肥皂(洗手乳)清洗 40 秒以上,咳嗽、打噴嚏一定要掩蔽(或戴口罩)等。
5.於開學前完成調查學生及教職員工的旅遊史及接觸史,如有疑慮者,請依防疫法規進行在家自主管理 14 天,避免到校上班上課。
6.教職員工全員配合縣府造冊名單接種疫苗,如未接種疫苗或接種疫苗後未超過十四天者,請每週自行採購快篩劑進行快篩,至施打疫苗超過十四天後為止,快篩劑的費用由學校相關經費支出。

(三)開學後作法:
1.教職員工及入校工作人員需持有疫苗接種證明或快篩證明並全程配戴口罩,始得進入學校。
2.家長及校外人士原則上不入校園,但經學校認定有入校必要者除外。
3.全校師生量測體溫後入校,除用餐及飲水外,全程須佩戴口罩(包含各項課程時間),而用餐時須加設防疫用餐隔板。
4.因本校課後時間無專人管理戶外操場及量測體溫,故暫不開放校園供民眾使用。5.所有有發燒症狀的人員,一律請假休息。
6.每間教室務必打開門窗,做好通風的措施。
7.在校期間出現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立即戴口罩,隔離於健康中心,直到離校。  8.放學後每間教室使用稀釋漂白水或酒精進行消毒,科任教室及辦公室於下班後進行消毒作業。
9.防疫期間上放學時段,一律由學校後門進出,前門將常時關閉。
10.持續推動晨間體能運動,維持學生良好身體狀況。
(四)出現確診個案作法:
1.如發現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學生,立即通報衛生局或撥打 1922 洽詢,另如有其他突發群聚疫情,依規定通知教育處及會同當地衛生機關處理,並至「教育部校園安全通報網」進行校安通報。
2.學校如出現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與確診病例一起上課之同班同學老師、共同參加社團或其他活動之同學老師,均應列為確診病例接觸者,並由衛生單位開立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隔離至與確診病例最近接觸日後 14 天。
3.當學校出現確診病例時,即暫停各項大型活動,如班際活動、 社團活動、運動會等,並取消以跑班方式授課。
4.護理師持續追蹤及關心個案復原狀況。
5.教導處教務組協助個案復學後的補救教學。

  • 其他

(一)教職員工生及家長使用之口罩請自行準備,健康中心的口罩只供應校內人員突發狀況使用。

五、本計畫經會議討論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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