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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 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 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對應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6條
縣市統一編班
視導計畫附件 4-2
南投縣仁愛鄉萬豐國民小學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第3條規定, 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核方式,並定期進行自主檢核。
學校能事先公告新生編班作業(含日期、地點), 並通知全體新生家長參觀;學生編班名冊公告後, 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導師)。
對應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6條
學校能於官網明顯處公告該學年度課程計畫, 包含各領域及彈性學習課程。
對應法規|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實施要點之一
學校定期評量由全校行事曆統一安排; 一、二年級每學期紙筆測驗至多2次, 三至六年級每學期至多3次。
對應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7條
學校能訂定並公告命題審題機制。
對應法規|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第4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