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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訴制度資訊及辦法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第62條「學校應將學生申訴制度列入學生手冊及學校網站,廣為宣導,使學生了解申訴制度之功能。學校得指定專人,依學生需求提供學生申訴諮詢。」

二、依115年度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面向計畫及預算考核項目,學校之學生手冊(或相關文宣)及學校網站,須揭露學生申訴制度資訊。

三、相關流程表件下載可至參閱本網附件,以及以下網址。

https://friendlycampus.k12ea.gov.tw/StudentAffairs/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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